范冰冰微博上致歉!“阴阳合同”问题终于查清了,要罚近九亿……
范冰冰阴阳合同问题终于查清了!
媒体报道不久,今天中午范冰冰
就在微博上刊登致歉信。
致歉信中表示,对税务机关调查后,依法作出的一系列处罚决定,完全接受。将按照税务部门的最终处罚决定,尽全力克服一切困难,筹措资金、补缴税款、缴纳罚款。
微博截图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以及江苏省税务局获悉,今年6月初,群众举报范冰冰阴阳合同涉税问题后,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即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目前案件事实已经查清。
从调查核实情况看,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已经申报纳税,其余2000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此外,还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对于上述违法行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管辖,江苏省税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追缴税款2.55亿元,加收滞纳金0.33亿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范冰冰采取拆分合同手段隐瞒真实收入偷逃税款处4倍罚款计2.4亿元,对其利用工作室账户隐匿个人报酬的真实性质偷逃税款处3倍罚款计2.39亿元;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计收入偷逃税款处1倍罚款计94.6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两户企业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非法提供便利协助少缴税款各处0.5倍罚款,分别计0.51亿元、0.65亿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以及《江苏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则》相关规定,9月26日,江苏省税务局依法先向范冰冰下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对此范冰冰未提出听证申请。9月30日,江苏省税务局依法已向范冰冰正式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将追缴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在收到上述处理处罚决定后在规定期限内缴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由于范冰冰属于首次被税务机关按偷税予以行政处罚且此前未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上述定性为偷税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超过规定期限不缴纳税款和滞纳金、不接受行政处罚的,税务机关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经查,2018年6月,在税务机关对范冰冰及其经纪人牟某广所控制的相关公司展开调查期间,牟某广指使公司员工隐匿、故意销毁涉案公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阻挠税务机关依法调查,涉嫌犯罪。现牟某广等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国家税务总局已责成江苏省税务局对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第六分局等主管税务机关的有关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已部署开展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对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查自纠并到主管税务机关补缴税款的影视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免予行政处罚,不予罚款;对个别拒不纠正的依法严肃处理;对出现严重偷逃税行为且未依法履职的地区税务机关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将根据不同情形依法依规严肃问责或追究法律责任。(新华社)
文字太多看不明白?
划重点:
一是,范冰冰所需补缴的税款、滞纳金以及罚款加在一起,超过8亿。
二是,范冰冰所受到的是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并没有构成犯罪。
三是,范冰冰的经纪人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四是,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开始问责程序,追究税务机关相关人员未依法履职的责任。
五是,税务部门已部署开展影视行业自查自纠,年底前主动补缴税款的免于行政处罚,拒不纠正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多家代言品牌与范冰冰划清界限
随着范冰冰阴阳合同,偷税漏税问题落实而来的是,多家品牌正在与范冰冰划清界限,与范冰冰有着密切关系的品牌的态度开始变得暧昧,虽然只有少部分解除了合约,但大部分品牌避而不谈范冰冰,开始寻求新的代言人,他们正在与范冰冰划清界限。
今年9月27日,路易威登北京Espace文化艺术空间举办法国艺术家菲利普·帕雷诺典藏精选展览开幕酒会,《镇魂》主角朱一龙出席了活动。
朱一龙出席路易威登相关活动现场或许只是一个偶然事件,但范冰冰早在2012年便成了路易威登品牌的形象大使,作为该品牌广告中出现的第一个亚洲面孔,范冰冰一度被称为最完美的路易威登女郎,也成为路易威登大秀的座上宾,但这一切都在阴阳合同事件前后戛然而止,路易威登从今年3月至今再也没有范冰冰相关动态。
自阴阳合同后,范冰冰已经消失100多天,与路易威登一样,多家品牌企业已经做出反应,这其中以一些国际品牌最为灵敏,不少品牌已经开始寻找新的代言人,不少品牌对代言人范冰冰避而不谈。
7月21日,高圆圆出席在戴比尔斯珠宝西安SKP精品店的开幕仪式上,有消息称戴比尔斯代言人范冰冰疑似被高圆圆代替了,戴比尔斯官方也很久没有范冰冰的动态了;
据泰媒Khaosod报道,泰国著名的王权免税店对外宣称,范冰冰已经不担任免税店形象大使,范冰冰也被戏谑为最短命的泰国王权免税店代言人;
9月12日,澳大利亚保健品公司SwisseWellness宣布会暂停使用范冰冰的名字,使得品牌今年双十一购物节的网上销售计划陷入混乱;
近日,也有外媒显示,万宝龙暂停了与范冰冰的合作,取消了其品牌形象大使的身份。今年4月26日,范冰冰才上任全球品牌大使。
外媒显示范冰冰《爵迹2》除名,万宝龙停止合作
《爵迹》撤档、《大轰炸》延期、《巴清传》退片……除了商业代言变动外,范冰冰参演的多家影视作品也遭遇各种问题。
范冰冰在2011年4月唐德影视增资扩股时进入,持股129万股,唐德上市后,其投资收益让范冰冰身价暴涨。
但范冰冰陷入阴阳合同事件后,唐德影视大幅度缩水,唐德市值的腰斩也再一次压缩了范冰冰的收益,更何况范冰冰消失已久,多项工作已停滞。
福布斯中国发布的2017中国名人榜显示,范冰冰的年收入达到了3亿元。从2013年到如今,范冰冰每年蝉联该榜单之首外,去年更在全球十大最高收入女演员排行榜上位列第五,成为唯一榜上有名的女华人。范冰冰的高收入除了片酬和出场费之外,商业代言也是其收入的重要体现。
范冰冰的高收入除了片酬和出场费之外,商业代言也是其商业价值的重要体现。有相关统计数据显示,范冰冰代言品牌的最全名单共122个,总额超过20亿,目前品牌代言费两年期最高已达2800万元。按一个广告200万/年的平均代言费用算,至少入账四五千万。
可以看出,无论是片酬还是商业代言,重重叠加因素正导致范冰冰的商业价值大大折扣,而其代言的品牌怕也会受到诸多牵连。
2018年6月5日,鹤岗市丽鼎商贸有限公司官微中的范冰冰代言的玉茶坊广告。
同样是偷税,结果却天差地别
明星偷税,早有先例,最耳熟能详的就是曾经中国最出名的女演员刘晓庆,不过,刘晓庆偷税带来的后果要更严重。
2002年4月4日,北京市地税局将刘晓庆涉嫌逃税漏税案依法移送北京市公安局;2000年6月20日,刘晓庆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02年7月,刘晓庆因其公司偷税,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被依法逮捕。
经税务机关调查指出,刘晓庆、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刘晓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采取不列、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虚假申报,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等手段,偷逃税1458.3万元。加上滞纳金573.4万元,欠税逾2000万元。
从2002年6月20日开始,刘晓庆在秦城监狱坐了422天的牢,直到2003年8月16日刘晓庆才获得姜文帮助被取保候审。
同样是公司偷税,但范冰冰的经纪人销毁会计凭证、阻挠税务机关调查,涉嫌刑事犯罪,只是其个人行为,而范冰冰只要及时交钱,税务机关就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明星为何要逃税?
北京明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会理事施志群认为,高净值个人之所以相对普遍地追求避税,部分原因在于现行个税税制过于简陋不够完善。中国关于个人所得税的立法和制度设计比较早,一些规定和制度在当时可能是没有问题的,但随着经济发展程度和收入水平提高,相关制度也期待进一步调整。
另一位法律行业从业人员认为,当合理避税减少的税金不够多时,逃税就有了动机,在纳税额很高时,明星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他们偷漏税,但这是违法行为。
上述法律从业人员也认为,除了税收制度不健全给逃税提供了一定机会,税收征收管理制度操作性不强、征收手段落后,监管上存在漏洞,也在一定程度上给高净值人群避税、逃税提供了更多可能性。这也在一定意义上说明,明星逃税的违法成本并不高。该人士表示。这就不难解释为什么在存在合理避税的方式下,并且逃税将会付出严重后果时,依然有很多明星选择逃税了。
关于范冰冰被指涉阴阳合同一事,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前资深检察官邓学平告诉《中国企业家》,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和《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除非范冰冰或其公司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否则范冰冰或其公司不会直接触犯刑法。无锡市税务机关已经介入调查,如果调查属实,会向范冰冰或其公司下达追缴通知,而范冰冰或其公司应该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和罚金。
据界面报道,阴阳合同最可能违法的地方在于收入作假。例如,1000万元的收入仅在对公合同中明确100万元,其余900万元通过现金等个人渠道交易。但这种手段属于恶意欺诈范畴,被查处应负法律责任。
实际上,娱乐圈的偷漏税问题早有处罚先例,1989年,毛阿敏在黑龙江演出5天,赚了6万元,偷税漏税近4万元,最终被罚款达60多万。可是5年后,毛阿敏再次陷入税案风波,因漏税补缴27万税款。刘晓庆的入狱案更是轰动一时。
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兆成告诉《中国企业家》,刘晓庆案发时,适用的是97年刑法的偷税罪。简单一点说就是如果你偷税到一定金额(这个金额的起点最低是一万元),就可以判处有期徒刑。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对经济犯罪的处理越来越倾向于从危害结果和悔改措施方面进行考量,经济犯罪呈轻罪化、甚至无罪化趋势。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对偷税罪进行了修改。现行《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新法修改了多处。但是最主要的有两个地方,一是将罪名进行了修改。由原来的偷税罪改为逃税罪。修改中还有一个重要变化——增加了初次违法免罪规定,即逃税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即使崔永元所述为真,范冰冰如果之前没有收到过逃税的行政处罚,待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接受行政处罚的,那么范冰冰的行为就不再构成犯罪。不过如果范冰冰确实存在逃税行为,法律并不会让她逍遥法外,税务机关会让她补缴巨额的税款以及滞纳金,同时给予行政处罚。如果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仍逃税的,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国企业家)